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444.“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”表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和这些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之人的地狱。这从“如雨般降与”、“硫磺”、“火”、“所多玛”和“蛾摩拉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如雨般降与”是指被定罪;“硫磺”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的地狱;“火”是指稍后所论述的源于这些邪恶的虚假的地狱;“所多玛”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;“蛾摩拉”是指源于这邪恶的虚假(参看2220, 2246, 2322节)。
此处还提到“蛾摩拉”,这在本章还是第一次,因为“蛾摩拉”表示来自自我之爱的邪恶的虚假。在教会(此处论述的是它的末期或审判),这种邪恶是良善的主要反对者,它所产生的虚假则是真理的主要反对者。两者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,以至于凡屈服于这一个的人,也屈服于那一个,事实上在相同的比例和相同的程度上屈服。诚然,这一点似乎不是这样,但在来世却是显而易见的,即便在世上不明显。关于自我之爱及其性质,它所产生的邪恶之大,诸地狱就来源于它,或说是它的产物,可参看前文(693, 694, 760, 1307, 1308, 1321, 1594, 1691, 2041, 2045, 2051, 2057, 2219节)。
十一、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,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
78.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,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。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章节的阐述和说明可推知,即:(1)主是天堂的神(2-6节);(2)主的神性构成天堂(7-12节);(3)天堂由无数社群构成,每个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,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(41-58节);(4)作为一个整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(59-67节);(5)天堂的每个社群也类似一个人(68-72节);(6)因此,每位天使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(73-77节)。这一切得出一个结论:由于神性构成天堂,所以天堂在形式上必是人。这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,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,因为我们从《属天的奥秘》一书搜集并整理了相关内容,制成一个概要作为补充放在了本章末尾。主的人身就是神性;如教会中人所认为的,主的人身并非神性,这是不正确的;这一点可从《属天的奥秘》所节选出的那些章节,以及《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》末尾关于主那一章看出来。
(上)天堂篇
一、主是天堂的神
2.首先,必须知道谁是天堂的神,一切其它事皆取决于此。在整个天堂,唯独主被公认为天堂的神。在那里,众天使照主自己所教导的声称:
祂与父为一;父在祂里面,祂在父里面;人看见了祂,就是看见了父;一切神圣事物都从祂那里发出。(约翰福音10:30,35;14:9-11;16:13-15)
我常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,他们一贯声称,在天堂,他们不能将神性一分为三,因为他们知道并察觉,神性为一,这“一”在主里面。他们还说,从这个世界来的教会之人,因持有三位神性存在的观念,故无法被准许进入天堂。因为他们的思维从一位神性存在游荡到另一位神性存在;而在天堂,不可以想三位、说一位。在天堂,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思维说话,因为在那里,言语是思维的直接产物,或思维在说话。因此,那些在这个世界将神性一分为三,对每一位都持有不同观念,不能将这个观念在主里面合为一,并专注于它的人就不能被接入天堂。因为在天堂,一切思维都共享,故有人若到了那里仍想三位、说一位,就会立刻被发现,并被拒收。然而,要知道,凡没有将真理与良善,或信与爱分离的人,等到了来世接受教导时,都会接受关于主的天堂观念,即:主是宇宙之神。而对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,也就是没有照着真正信仰的戒律生活的人来说,情况就不同了。
注:在来世,基督徒被检查他们对一位神的观念,结果发现他们却持有三位神的观念(2329,5256,10736,10738,10821节)。在主里面的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天堂被公认(14,15, 1729, 2005, 5256, 9303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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